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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新增依托建设单位考察程序及要求
 

为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,规范办学行为。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继续教育新增函授站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(以下简称依托建设单位)的规范管理,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设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省拟新增依托建设单位的进校考察工作程序及要求安排如下:

一、考察原则

公平 、公正、公开。

二、考察内容

1.办学指导思想;依托建设单位独立法人资质材料,对国家和我省高等继续教育办学政策学习理解程度;

2.办学条件;依托建设单位的固有办学场所,拟开设专业所需的师资力量及必备的教学实验、实训设施;

3.机构设置;健全的组织机构,合理的专职管理人员、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,能保证教学、辅导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转。

4.规章制度;教学、招生、教师、管理人员、学生管理等办法。

三、考察程序

1.听取主办高校考察情况汇报;

2.听取拟新增依托建设单位负责人汇报;

3.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及实地考察;

4.召开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;

5.依据考察情况进行评议,并给予依托建设单位初步反馈意见。

四、要求

考察组受省教育厅委派,对省教育厅负责。严格维护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性,坚持标准,坚决排除外来干扰。在专家组考察过程中,若发现办学单位有虚假信息及欺骗行为,三年内不予受理该高校的拟新增函授站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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